拐卖33个婴儿的喻立香被判死刑,法庭上痛哭

2022-03-03

作者:西部文明播报

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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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25日,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下,一位名叫喻立香的中年女子被依法判处死刑,在得知消息后,喻立香当即痛哭道:“我不能死,我死了,我的三个小孩怎么办啊?”

  然而任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位如此深爱自己孩子的女人,却在四年的时间里,接连拐卖了33个婴儿,甚至还发展出了一个以家族为单位的大型贩卖团伙。

  那么,这名女子究竟是如何走上拐卖婴儿的道路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说起拐卖这件事,喻立香应该十分有发言权,因为在她拐卖别人之前,她自己也是一个被拐卖的人。

  喻立香本身是云南师宗县人,但是在她二十二岁那年,她却被一位人贩子,以外出务工的名义,骗到了距家千里之外的河北省涉县,并在那里被强制嫁给了一个名叫杨刚田的男人。

  之后的很多年里,喻立香都无法跟家中取得联系,直到她的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以后,喻立香才被允许和老家的亲人们取得联系。喻立香虽然是被买来的,但是她的丈夫并未因此虐待她,反而十分疼爱她。


  2005年,喻立香在丈夫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乡,也正是因为这一次回乡之旅,才让喻立香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为在这次回乡的过程中,喻立香夫妇意外在路边捡起了一位被遗弃的女宝宝,母爱泛滥之下,喻立香当即把孩子抱回了家中抚养。

  四个月以后,由于听说村里面有户人家不能生育,喻立香便把女宝宝送给了这户人家,相应的对方也给了她6000元的感谢费。

  经过这次“卖孩子”的经历,喻立香突然发现,原来挣钱是如此的容易。彼时,农村人一年的净收入尚不足2000元,而喻立香却一下子赚到了两三年的收入,那么,她又如何能够拒绝金钱的诱惑呢?


  于是,为了“发家致富”,喻立香主动联系了妹妹喻小芬和亲戚李璐等人,让他们从云南当地买一些婴儿,然后喻立香再把婴儿们转运到河北涉县,通过当地的人贩子杜明花和武风林等人找到合适的买家,进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贩卖婴儿产业链。

  当时,从云南弄来婴儿其实并不难,由于当地多是深山,孩子们也多,拐骗也十分容易,再加上一些偏远山区的老人没有文化,所有他们或多或少的,对人贩子都表示欢迎,甚至一些重男轻女或者无力抚养孩子的家庭,还把喻立香当成了救世主来对待。


  根据喻立香的描述,在2005年的时候,五六百元就能买到一个女婴,而她转手就能卖上8000元的价格。至于男婴则需要一两千元才能买到,但是喻立香转手也能卖上15000元的价格。

  之后的几年间,随着国家的不断严打,卖孩子的价格也会不断上涨,到了2008年的时候,婴儿的价格已经上涨了三倍有余,女婴可以卖到2万左右,男婴则会卖到4万左右。

  在这期间,喻立香的团伙也是越做越大,逐渐开始在全国各地收购婴儿,无论是偷的、抢的、还是被遗弃的,只要是婴儿,喻立香一律来者不拒,把婴儿们统统买下来,然后再通过个人渠道,把孩子卖出去,从中赚取大量的金钱。


  事后,根据喻立香的妹妹说,由于婴儿的价格一涨再涨,喻立香曾经一度心动到要把自己的孩子卖掉,但是在他们所有人一致劝说下,最终她才放弃了卖孩子的打算。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就在喻立香不断靠着贩卖婴儿赚钱的时候,公安机关却意外发现了她的举动。

  婴儿大哭,意外暴露

  2009年6月9日,在一列从昆明开往武汉的火车上,一阵剧烈的婴儿啼哭声,惊动了负责巡查的火车乘警。等两名乘警闻声赶到的时候,却发现是一对男女在抱着两个孩子喂奶。

  刚开始的时候,乘警以为是正常的夫妻带着两个婴儿的情况,但是经过细细观察以后,一位女性乘警发现了其中的异常,因为两个孩子根本不一样大小,一个皱巴巴的明显还没有满月,另一个则胖乎乎的怎么着也应该有五个月大了,显然这两个孩子并非双胞胎,那么这对男女是如何生下这两个相差数月的孩子呢?

  在意识到其中的不正常后,女性乘警主动向两人搭起了话,并问他们是什么关系,然而那对男女却谎称两人是夫妻。不过经过乘警的细心观察,女性白白净净,而且打扮得十分时髦,至于男性则又黑又脏,相貌上还有一些猥琐,怎么看也不像是夫妻。


  最重要的是,经过近距离的观察,乘警意外发现两人给孩子使用的奶粉,居然是三无产品,甚至有一袋已经过期了。而女性乘警刚好也有个孩子,她深知全天下的父母都是恨不得自己吃糠咽菜,也要给孩子们提供最好的食物,又怎么会让孩子吃这种已经过期的奶粉呢?

  凭借这多年的办案经验,两名乘警很快确定了孩子应该不是这对男女的。于是乘警们主动把夫妻二人分开,并对他们进行了同样的询问。这不问还好,一问还真让乘警问出了事情。

  面对乘警询问,两人要带孩子去哪里时,女子说要带孩子回老家办满月酒,而男子则说要带老婆和孩子外出旅游,经过这番对话,乘警当即确定两人是人贩子的身份,并找来同事控制了二人。


  彼时,鉴于人贩子都是团伙作案,乘警马上就意识到了,车上还有两人同伙的事情,于是在不惊动所有乘客的情况下,乘警们集体展开了大规模的盘查,并将目标主要放在了抱着孩子的人身上。

  很快,在火车的第七车厢上,乘警发现了一个可疑女子,当时这名女子的怀中也抱着一个女婴,而且这名女子给孩子使用的婴儿用品和两名人贩子所使用的一模一样。

  随后,乘警不动声色地将这名可疑女子找来,然后对其进行了逮捕,而这名可疑女子就是喻立香。

  在火车停站以后,乘警们把三名人贩子交给了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也对他们进行了分开审讯,在严肃的民警面前,那对假夫妻一开始不承认自己是人贩子,并坚称自己不认识喻立香。


  但在喻立香的手机中,警方却很快发现了他们的电话,眼见事情已经败露,两人开始争相恐慌地交待实情,只希望能够得到宽大处理。

  经过两人交代,办案民警得知,男子名叫吴树生,女子名叫李璐,两人都是喻立香的手下,受她的指使,从云南买来了三个孩子,并以一个孩子三万元的价格,把孩子转卖到河北涉县地区。


  之后,根据他们的供词,民警又找到了喻立香犯罪团伙中的其他几人,进而一举打掉了这个经营数年的贩婴组织。

  然而令民警感到十分震惊的是,这些团伙全部都是喻立香的亲戚朋友,其中包括喻立香的妹妹、妹夫、以及他的前夫、情人、和远房侄女的女婿,甚至包括曾经拐卖过喻立香的中间人,也被她拉入其中。

  事后,据公安机关统计,在喻立香主导的犯罪团伙中,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一共贩卖了婴儿49名,其中有由喻立香亲手贩卖的婴儿多达33人,最重要的是在贩卖孩子的过程中,喻立香由于个人的疏忽大意,竟将一名婴儿活生生的饿死。

  而这起案件就发生在09年年初,当时喻立香通过妹妹喻小芬的帮助,从云南买来了一个女婴,但是由于买家没有联系到位,喻立香就带着孩子去打牌了,在此期间孩子由于饥饿一直哭闹,可是喻立香却始终不管不问,将心思全部用到了牌场上面。

  直到等她打完牌以后,她才扭身查看了孩子的动向,结果孩子已经死去。那是喻立香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情,可因为长期的贩卖婴儿,喻立香已经不把孩子当人看了,对她来说,那只是一件商品,于是她便向丢垃圾一样,把孩子随手丢到了河里。


  法院审判,心有不服

  2010年4月16日,关于“喻立香团伙拐卖儿童”一案正式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

  面对辩方律师的严厉指责,喻立香始终拒不认罪,甚至为自己辩解道:“我们可都是在做好事,这些婴儿跟着亲生父母也是受苦,不如找个好人家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而且我们也帮助那些生不了孩子的家庭,为他们解决了不少烦恼。至于那些钱,那都是他们非要感谢我的,我不收不行啊。”

  对于如此无耻的言论,法官都忍不住呵斥道:“胡扯,他们受苦是他们的事情,你凭什么来决定别人的孩子去留,还有那个被你饿死的孩子,你又如何解释?”


  眼见法官已经震怒,喻立香低声狡辩道:“那不怨我,是其他人的责任,不能全怪我身上,我也不想饿死她的。”

  最终任由喻立香百般抵赖,法院终究对喻立香等人判处了严重惩罚,其中主犯喻立香被判处死刑,而负责买和卖两个环节的杜明花和喻小芬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于其他人被判处了5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然而对于这份判决,喻立香却十分的不服气,她认为法院不应该如此重判自己,毕竟自己是通过金钱买卖婴儿的,并非拐卖和盗窃,即便有些孩子是别人盗窃过来卖给她的,那也不是她的责任,于是喻立香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自己。


  2011年1月25日,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在获悉此事后,对案件进行了重新整理,并最终认定喻立香作为案件中贩卖婴儿最多,跨度时间最长的人应该按照主犯进行处理。

  至于花费金钱购买,那只是一种拐卖、收买儿童的方式,喻立香的行为极大助长了河北与云南两地的不良风气,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当按照法律处以死刑。

  当审判书送到喻立香的手中时,她哭诉道:“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可怎么办啊?”

  对于喻立香的这番行为,如果不是知道她曾为了钱,连自己的孩子都想卖掉,众人差点都被她用鳄鱼的眼泪给骗到了。这样一个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人,如何配为母亲,又如何能被原谅。


(责任编辑:符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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