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已下乡:一定要给农村的乡亲们看啊

2017-02-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全息网

A-
A+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的是有利于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的金融改革和创新,或许免不了被骗子拿来背书,因此还需要更多的投资者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识别能力。
  李大爷的“借条”
0.35
  春节期间,李莉(化名)的爷爷因病离世,老人75岁的年纪离开本来还算自然,整理遗物时发现的两张借条却让全家炸开了锅。
  李大爷一直生活在四川东北部的一个小村庄,一生节俭清贫,三个儿女一般是过年过节和生日寄钱给他,加上老人是退休工人,日子还算可以。
  “爸妈从不问爷爷有多少存款,只管他够花就行,生病就给我们说。”李莉透漏,“谁知道爷爷偷偷借给我们都不认识的人6万多块钱,借条在他床底下找到的,现在借钱的人也找不到了,爸爸和两个姑姑很生气也很无奈。”
  “肯定是罗阳搞的鬼!说不定爷爷心脏病发了就是气的!”李莉气愤地说,他之前几个月没事总是来找爷爷,有事还不当着奶奶说,后来爷爷跟着他出去了几次,他就再也没来看过爷爷,听说他还骗了不少亲戚。
  据介绍,罗阳是李大爷的外甥,平时在村上骑摩托拉人跑生意,2016年期间假借农村信用社“居间业务”的名义,谎称借款人把款项借给信用社放款对象,可赚取24%-36%高额利息,联合信用社信贷员和借款人骗贷数百万后潜逃。
  伪P2P进村:悄无声息地进行
0.37
  李大爷只是农村居民遭遇金融诈骗的一个缩影,随着传销、电信诈骗、地产集资等手段不再那么容易奏效,“P2P”、“投资理财”等又成了骗子们新的外衣,进入农村腹地继续行骗。另一方面,近年来蓬勃发展的P2P行业,城市受众已经开发成红海,广阔农村也成为正规平台的重要市场。
  中国农村地广人稀,目前有大量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居住,“365天相聚5天”,“过年十个人,过完一个人”,有外出务工人员向每日金融表示,春节的短暂热闹很快过去,乡村又要回到大多数时间的沉寂。老家发生了什么,多数人是在电话中或过年见面时后知后觉。
  “O2O、P2P、AI、VR、普惠金融、创业园区、创投平台”,这些互联网圈已经泛滥的词汇到了老家乡亲们那里,很多都变成了新鲜词汇,也成了骗子们的“花招”。
  深圳某号称融资上十亿的平台某职员透漏了他们2016年农村融资的“战略”。专做项目的“壳”,包括PPT、网页、PPT等,同时在农村找项目“代办人”,即比较德高望重或有人缘的人,目的是能拉到钱。“壳”一做好就向农村的“代办人”发布,进行融资,按比例提成,而不实际运营任何项目。据介绍,过去一年该公司已推出几十个项目、数十款产品,疯狂敛财。
  无独有偶,2016年,惠卡世纪一案,涉及金额3亿多元,诸多农村居民被骗。该平台其中一个主要产品是面向农村的互联网金融,拳头产品叫做“农村宝·理财”,其年化收益29.2%,据了解未运营真实业务,也采用“拉投资提成”制度,不少乡亲养老钱被骗。
  小心:中央一号文件“被背书”
  除了新兴概念,国家政策也常被骗子们拿来就套。
  2月5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记者仔细研读了这篇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3000字,共分6个部分33条。
  文件第29条,首次提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而去年一号文件首次提及的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今年的文件中并未再提。不言自明,非法集资已经逐渐从城市向农村蔓延。
  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已经是从2004年来连续14年的传统,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村金融方面有大篇幅的规定,写得也是最长、最多的。
  聚焦农村金融,一方面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小产权、土地价值不高,抵押物普遍不足,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亲宗族群关系紧密,卷入非法集资等案件又相对容易。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的是有利于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的金融改革和创新,或许免不了被骗子拿来背书,因此还需要更多的投资者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识别能力。
  非法集资十大特征
0.38
  为广大农村乡亲能远离非法集资诈骗,特总结非法集资十大特征;另外提醒乡亲,遇事多和家人商量,不要擅作主张。
  1.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意思就是不知道钱投给谁,谁也都可以投钱。
  2.利诱性:公开承诺回报多少。银行理财产品已经不能承诺保本保息了,“保本保息”、“绝对安全”等等此类承诺都是“空头支票”。同时拉您投资的人很可能因为您的投资获得丰厚提成。
  3.公开性:就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个人非法集资数额达到20万元,或者受害者人数达到30人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4.公司无备案:营业执照的工商备案,网上支付的电信部门备案(ICP)等证照是否齐全。
  5.超范围经营: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6.针对老年人: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7.代理境外理财: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8.现金或打款给个人:投资时是给对方现金、打款给个人账户的都有很大风险。
  9.鼓励拉人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10.噱头多看不懂: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实际中间人自己也不明白投资的钱如何持续赚钱利息。


(责任编辑:王翔)


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摘编仅作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所有文章都会注明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快速处理或删除,谢谢支持。


(原文章信息:标题:,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全息网,来源地址:)

相关新闻

即时要闻

今日专题

热门资讯

佰里服务-公众号

扫码关注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