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落实“三孩”政策需加强配套支持措施

2021-06-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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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此政策在百姓中间引起了巨大“轰动”,对理论上的“老三”能不能如期出生,大家还是有很多顾虑。具体到农村来看,目前能够有效落实到农村的生育支持政策比较少。如果要提振农民的生育意愿,急需进一步完善制定有普惠性、针对性的相关政策。


  目前国民多生孩子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有很多。不过,在笔者看来,农村多生孩子的欲望应该是稍强于城市的。首先,城乡生育观念的不同导致农村多生孩子的积极性更高。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理念在农村依然有“市场”,而过年过节到农村老家,一大家子人吃饭的热闹场面不仅是农村人的高兴事,也是城里人的乡愁所在。其次,农村的“育儿焦虑”要小于城市。农村的消费环境不同于城市,也没有那么多攀比,加之生活环境比较贴近自然,农村孩子的想法也不会有那么“多”,农村对多生的恐惧感没有那么强烈。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农村多生孩子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只是说难的侧面不一样。推行“三孩”生育政策,要针对农村的痛点,比如农村空心化问题、教育资源公平问题等,制定相关的配套和扶持政策。

  微观方面,目前已确定的支持体系包括四个方面,但这几个方面或笼统,或偏城市化,特别是生育休假、生育保险、税收住房支持、保障女性就业等,城市化特质比较明显。包括社会上一些专家学者提的建议,如“把产假提高到三年”等,侧重点也是偏城市的。专门支持农村生“三孩”的措施和建议急需补上。

  比如,由于事实上依旧存在着的城乡差距,城乡的社会保障在一些方面仍有很多不同。以生育为例,只要是符合国家政策,城市市民可以通过生育险来报销生育孩子的正常费用,包括产检和生产。而这一点农民是享受不到的,因为他们无法去上生育险,这样不只增加了他们的经济支出,同时也使得优生优育在农村打了一定的折扣。

  宏观方面,总体上还是应该做好乡村振兴,把农村建设好,把农民的生活水平再提高,这样才能有多生孩子的底气。具体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最先应该解决好的是农村的经济发展问题,这应该也是乡村振兴的一个最主要的任务。虽然单纯从经济的角度,农村的育儿成本要低于城市,但低于并不是没有,特别是在与各自的收入相比的情况下,农村的育儿成本事实上并不是很低。而且,只有乡村振兴了,农村才能减少因流动造成的空心化,给孩子一个完整健康的成长环境。所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是多生孩子的一个首要前提。

  要想让农村人放心生“三孩”还需要不断提高农村的“宜居”水平。这个“宜居”是广义的,应该包括农村的环境生态、交通建设、学校医院、基础设施如通讯、水电气、网络等,甚至还包括以后要逐步发展的幼儿园、家电维修、购物等等。还要解决好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将社会保障城乡同质化,包括农民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子女教育保障等等。

  全面“三孩”是国策,责任人是城乡每一个适宜家庭。农村生“三孩”,不仅对国家有利,对农村特别是对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也是十分有益的。而且,生“三孩”与乡村振兴又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乡村人口多了,建设乡村的人才能更多,乡村振兴才有可能做得更好,如此,共享“人口红利”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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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作者:佚名,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来源地址:http://www.agri.cn/V20/SC/jjps/./202106/t20210609_77065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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