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修订:“一票否决项”修订为“不予审核项”

2021-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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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对2019年印发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4点“供给体系”中“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修订为“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具有2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具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二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公共服务”中的“游客服务中心”项分值由25分修订为20分,“智慧旅游”项分值由30分修订为35分。将“扣分事项”中的“一票否决项”修订为“不予审核项”。(转载自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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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修订:“一票否决项”修订为“不予审核项”,作者:佚名,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网,来源地址:http://zwgk.mct.gov.cn/zfxxgkml/zcfg/zcjd/202108/t20210816_927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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