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教师课堂发表对南京大屠杀错误言论 专家:这是对军事法庭判决的不尊重
2021-12-18
作者:闫雯雯 荀超
来源:封面新闻
近日,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东方电影学院教师宋某某,在课堂上就南京大屠杀公开发表错误言论,误导学生,引发全网关注。
12月16日,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经我校调查核实,东方电影学院教师宋庚一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新闻采访》课程中发表错误言论,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办法》和《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其开除处分。
人民日报就该教师错误言论发表评论,称:“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30万以上,铁证如山。妄加揣测,质疑历史真相,枉为人师!忘却苦难,否认他国恶行,枉为国人!教育欢迎求真,但打着‘辨伪’,为罪人开脱,抹除民族苦难,这般无知无德怎配指导下一代?历史为根基,教育是民族未来。未来失了根基,民族将何存?”
高校教师课堂发表错误言论被曝光
学校官网目前已无其个人简介
网上曝光的视频中,宋某某正在给学生上课。她发表错误言论,称“当年的侵华日军到底在南京屠杀了多少人?30万人是没有数据支撑的,这个30万只是中国历史小说写作的一个概述,有名有姓的都没统计出来几千个人。中国历史学家解放之后瞎胡乱造了一个上下5000年,其实我们没有这么多历史。”
而在另一段视频中,宋某某再次发表错误言论,称:“我们无论在国内如何宣传南京大屠杀,死了多少人,但是你没有史料去支撑这段历史,那也只是民间说说而已,说的跟真的一样。是不应该永远去恨,而应该是去反思一下战争是怎么来的,这才是最重要的。”视频最后,明显听到有学生对该教师错误言论的嘲笑与讽刺声。
12月16日中午,封面新闻记者拨通了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学校高度重视,并且开始做相关的调查。”至于是否会对这位发表错误言论的老师做出相应的处理,对方表示目前不清楚,“可以关注学校官网,后续会在官网上进行及时地通知。”不过封面新闻记者发现,在该学校官方网站上已经没有了宋某某的介绍,而且通过网页搜索也无法搜索到宋某某的任何消息。
16日中午,记者拨打该教师的电话,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试图添加对方社交账号时,系统提醒“因对方被加好友过于频繁,请稍后再试。”
16日晚,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给予该教师开除处分。
对话专家:
否认南京大屠杀30万死难同胞
是对军事法庭判决的不尊重
16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馆长吴先斌。吴先斌长期研究抗日战争时期的历史,在2006年开设了江苏省第一座反映南京人民抗日斗争的民间综合性专题博物馆。他同时也是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智库专家之一。
在吴先斌看来,宋某某否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人数,实际上就是对于法律的不尊重:“南京大屠杀的受害民众超过了30万,这个是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判决书上的数字,是军事法庭认可的数字。当时是根据各种社会调查进行了一个数字的统计和推论,是军事法庭认可的数字,是不能改变的,是任何人不能诋毁的。”
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里藏有一份时任日军第六师中将师团长谷寿夫的判决书。谷寿夫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乙级战犯,1946年被引渡至南京,并且与1947年接受了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在谷寿夫的判决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在谷寿夫部队驻南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山等处,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19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15万余具。被害总数达30万人以上。尸横遍地,惨绝人寰。其残酷之情形,尤非笔楮所忍形容。”
“会攻南京之日军各将领,共同纵兵,分头实施屠杀、强奸、抢劫、破坏财产之事实,已属众证确凿,无可掩饰。”“被告与各会攻将领,率部陷我首都后,共同纵兵肆虐,遭戳者达数十万众。更以剖腹、枭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迂夫无辜妇孺。穷凶极恶,无与伦比。”
“这是法律上的判决,是不能改变的!”吴先斌这样告诉记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有很多国家都声称自己有多少受害者,但是都没有经过法律判决过,但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人数是经过法律的判决的,这是对于法律的尊重。”
吴先斌告诉记者,当他看到宋某某在课堂上的那个视频时很生气:“这个人没有受到过很好的历史教育,而且从中可以看到我们现在历史教育是过分强调象牙塔的教育,社会历史普及教育还不够,好多人什么都不知道,稀里糊涂的整天在瞎说了。因此,我们要呼吁要加强社会普及教育,让公众走进博物馆,接受历史教育。”
实际上,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人数不止30万人,而是超过了这个数字。“这个数字有当时军事法庭经过大量调查得出的结论,准确来说并不是30万人而是30万以上,后面的两个字‘以上’很重要,因为传播规律,我们约定俗成地说是30万人,但我认为‘以上’两个字绝对不能丢。”
律师说法:
不违法,但或有违师风师德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表示:“就该老师的言行而言,在课堂上发表了不适的言论,有违历史事实,伤害了人们的情感,或有违师风师德的相关规定,应当根据其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从法律上来说 ,应该还够不上违法犯罪,当然也不存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应以根据其违反的具体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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