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存取5万元现金、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央行有新规

2022-02-21

作者:永恒游戏对决

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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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起,存取5万元现金、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央行有新规

  现在看来,央行至少有2个与老百姓相关的新规,将在3月1日执行。

  这2个新规,分别是关于存取5万元现金和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

  在这个2月份,关于这2个新规的信息非常多,我们说信息多了的时候,有些人就会过分解读,制造焦虑,为的就是获得流量。

  下面我们来冷静地看一下这两个规定。


  1、存取5万元现金的新规

  这个规定,是由央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一起下发的,具体可以看文件截图,发布日期是2022年1月26日,执行日期是3月1日起。

  网上解读的存取5万元现金受限,来源于文件的第9和第10条。


  但是,很多人将“受限”过分解读了。

  阅读了文件的人会知道,所谓的“受限”,其实对5万元的现金存取,要求银行核实经办人身份信息,登记资金来源或者用途,仅此而已。


  而这里面,登记经办人身份信息,在之前我们办理存取现金时,也是需要提供,可能很多人已经很久没去银行办理业务了,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去银行柜台取现或者存款,你是不是拿身份证去取号了?到了柜台办业务,你是不是要出示身份证给银行人员?

  这就是提供了身份信息呀。

  至于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也就是在填报的单据上,做一下登记而已,说得不好听点,你随便写一个,估计银行都没法查证,要一一查证的成本太高了,他们也只会对明显异常的去核实。


  所以,这个规定,其实对普通老百姓存取5万元现金,影响并不大,也谈不上“受限”,更何况,很多普通老百姓,比如我,几乎1个月都用不上几次现金,更别说去存取5万元以上的现金了。

  2、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受限

  这个说法,是来源于央行条法司在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相关条款在“ (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中的” 3.收款条码管理“,原文看截图。


  有人解读为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并要求不要转微信支付宝,转卡上。

  这个解读对不对呢?

  前半句是对的,根据这个文件,个人收款码将不得用于经营收款,为什么会这样规定呢?因为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的话,相当于个人的资金与经营的资金混合在一起,很容易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

  但是,如果不是经营性资金支付、收款,那么仍然可以用个人收款码。

  那么如果你有经营活动,又要用收款码收款,那么就要作为特约商户,通过特约商户码来收款。

  所以这个条款,对于个人转账支付,其实是没有限制的,只是对有经营收款的商户、公司有影响。

  综上,两个条款其实都是为了预防和遏制违法行为,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要登记身份信息、资金来源和用途,是为了预防和遏制反洗钱;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是为了预防和遏制偷逃税款。


(责任编辑:符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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