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获批
2023-08-09
作者:杨舒
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来第一个获批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是江苏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
《规划》强调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6.1%;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62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规划》要求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江苏省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陆海统筹联动,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下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发挥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规划》提出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确定的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格局,深化落实“1+3”重点功能区,完善陆海统筹、点面结合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坚持“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空间开发保护思路,优化徐淮、里下河、沿海、沿江、宁镇扬丘陵五大农业片区,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还对农业、生态、城镇、陆海、区域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做出了统筹安排。
*注释: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责任编辑:杨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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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首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获批,作者:杨舒,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地址: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3-08/09/nw.D110000gmrb_20230809_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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