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农资忽悠团”接着忽悠
2024-05-17
作者:钟颐
来源:南方日报
肥料是粮食的“粮食”,“粮心”需用“良心”守护。然而,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西省景德镇市多部门联手破获一起跨省市制售假化肥案件,挖出了背后的隐秘团伙,“忽悠团”诈骗链条也随之浮出水面。
“忽悠团”不是什么新鲜戏码,打击工作一直在进行。就在上个月,公安部公布5起农资“忽悠团”售假典型案例,并将此类犯罪的行为特征总结为一“引”二“吹”三“骗”:先以小恩小惠为诱饵,吸引农户去参加所谓的讲座、推介会,再派人冒充“专家”“技术人员”对产品大吹特吹,对农户连蒙带骗。在本案中,这些特征也基本得到印证:说是请客吃饭,到了地方却要先上课;兜售的“复合肥”并不复合,还一次又一次地“变装”,让人避之不及。
一环扣一环的套路,像极了某些“保健品”推销现场。事实也说明,此类农资诈骗的受害群体普遍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面对“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话术、“价格低廉”“快速增产”等旗号,加之有所谓的“科学实验”为证,部分本性淳朴的农民一时难以分辨。但凡事不能只看一面,“忽悠团”之所以频频得手,也不能全部归咎于受骗者,怪他们容易上当。
化肥“忽悠团”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为了逃避监管,他们往往选择比较偏远的乡镇流窜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此次专案组为了调查取证,足迹也涉及多个省份,行程达上万公里。据工作人员介绍,当专案组根据“复合肥”包装顺藤摸瓜,某肥料公司很快就主动认罚,他们还“希望把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尽快处理掉,把这个事抹平,不要接着往深了抓。”换言之,有些人不仅不惧行政打击,甚至急于被罚。
一个细节颇见端倪:就在本案开庭审理期间,为“忽悠团”代工的工厂却还能继续生产,对方宣称,弄一个企业标准,就可以把“单一氮肥灌装进复合肥包装袋”。加之到目前为止,与种子、农药等农业主要投入品的情况有所不同,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和修订针对化肥的条例法规,从刑事范畴来讲打击难度极大。由此可见,不法分子真正忌惮的,是随着战线的拉长、追查的深入,背后的利益链条被连根拔起,行政案件还可能上升为刑事案件,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农资质量,兹事体大。毕竟,农业生产周期较长,“问题农资”之害,起初不易发觉,等到问题暴露往往为时已晚。往小了说,关乎农民生计;往大了说,关乎粮食安全。如此“坑农”,于心何忍,于法不容。对此,一方面要盯紧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期,上挖源头、下追流向,露头就打,形成声势,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另一方面也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强化刑事司法预防犯罪功能,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联手齐抓共管,善用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手段,让“忽悠团”无空可钻、无计可施。前不久,“种子赋能”这类咄咄怪事的重出江湖,也警示相关部门要加强科普宣传,多培养一些“把关人”“吹哨人”,提升农民对相关骗术的“免疫力”。
农时不可误,农民不可欺。化肥本应用于提高土地肥力、帮助农民增收,绝不允许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肥了不法分子的腰包。(钟颐)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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